根据《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科建设管理办法》(杭电发[2015]43号)文件精神,学科办梳理了2015年度学科建设管理工作(见附件),请各相关学院按照要求有序开展各项工作,按照各项工作完成时间做好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。
联系人:李琳 联系电话:86878598
学科办
2015.4.1
附件:
2015年学科建设管理工作列表
序号
| 工作任务
| 完成时间
| 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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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| 学院设立学科建设委员会
| 2015.4月底前
| 学院发文成立后报学科建设办公室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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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| 重点学科成立学科学术委员会
| 2015.4月底前
| 学院发文成立后报学科建设办公室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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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| 学科年初制定学科学术活动安排表
| 2015.4月底前
| 分学期报学科建设办公室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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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| 学科制订年度经费预算计划
| 2015.4月底前
| 经学院学科建设委员会论证审议通过,报学科建设办公室备案(需学院负责人签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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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| 学科年初制定本年度学科建设年度目标计划
| 2015.4月底前
| 经学院学科建设委员会论证审议通过,报学科建设办公室备案(需学院负责人签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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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| 学科制订年度经费绩效报告
| 2015.12月底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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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| 学院根据学校规划制定今后若干年的学科发展规划
| 2015.12月底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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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| 学校开展学科总结推进工作会议,组织一次系统的学科评估,发布学科建设进展年度评估报告
| 2015.12月底前
| 学校待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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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| 学校健全学科负责人的考核问责机制
| 2015年-2017年
| 考核依据:1.上级部门学科绩效评估成绩
2.学科负责人学术水平评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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